在日常生活中,代缴电费看似平常,却可能隐藏着犯罪活动。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案件,被告人吴某、冯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,并处罚金。该案件揭示了犯罪分子如何利用代缴电费的方式进行洗钱。
案件详情:
被告人冯某通过其公司微信公众号宣传“代缴电费有优惠折扣”业务,吸引用电量大的民营企业成为客户。冯某以9.3至9.5折的价格收取款项后,再以更低的折扣将款项转给吴某,并提供用电户信息。吴某扣除提成后,将款项转给上游犯罪分子,或兑换成虚拟货币。上游犯罪分子则用诈骗所得赃款为用电户充值电费,实现赃款的“洗白”。
法院判决:
法院审理后认为,吴某、冯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,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情节严重,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
洗钱活动的危害:
洗钱活动通过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,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。随着犯罪手段的更新,一些人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其中。
公众警示:
电费属于国有资产,电价政策公开透明,不存在所谓的“内部优惠”或“打折团购”。任何代缴折扣电费的行为都可能涉及犯罪。法官提醒,遇到类似“代缴”折扣时要理性谨慎,切勿贪图小利,成为非法洗钱的帮凶。